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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准则,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守则,全面遵守法规及监管规定,是维持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的必要前提。我们深信良好的企业管治系统将保持公司的高透明度,为公司业务发展建立稳健的基础。为了更好达致企业管治的目标,确保各项汇报内容的完善及内部监控机制的顺利运行,本公司成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机构。以下为相关简介: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吴育强先生(具有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王文福先生及高志凯先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就本公司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提供独立意见,监督审计程序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它职责及责任。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王文福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吴育强先生以及一位执行董事曹欣怡女士组成。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和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政策及对彼等的薪酬组合发表推荐建议,及评估雇员福利安排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志凯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吴育强先生以及一名执行董事陈秀珠女士。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规划和实施董事会制定的提名政策;监督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架构及评估;发展企业管治原则及政策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监督其实施。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本集团董事会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已审议批准本公司健康、安全及环境委员会职权范围之修订,以调整其职责并更名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ESG委员会」)。 ESG委员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陈秀珠女士(ESG委员会主席),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文福先生及高志凯先生。 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最佳行业常规、香港市场最近的要求、以及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之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向董事会做出适当的建议,并在适当时使用独立的咨询及管理报告,加强公司长远的经济、环境、人力、技术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可持续性,以达致可持续增长的目标,并妥善处理公司面对的可持续发展风险。

 

其他规章制度